2010年报检员综合辅导:报检员考试复习提纲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6:24 08:17: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1.进出口商品检验
2.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3.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收货人与发货人签定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定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4.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类商品实行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制度。
5.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按食品危险性等级分类进行管理,一切出口食品必须经过检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相应的出食品。
6.动植物检疫
* 对于国家列明的禁止进境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办理检疫审批。
*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
* 对过境运输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检疫监管。
* 对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进境实行检疫监管。
* 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和有关消毒处理。
7.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
对出口危险品包装容器实行危包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危险货物包装容器须经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后,方能生产和使用。
8.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包括价值鉴定、损失鉴定、品种质量、数量鉴定等。
9.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10.卫生检疫和处理
检疫机构有权要求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件
11.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
对于拟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进出口商检、鉴定、认证公司由国家质量监督总局负责对其资格信誉、技术力量、装备设施及业务范围进行审查。合格后出具“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格审定意见书”,然后交由外经贸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再到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办理“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
对于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业务的,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公司及中资企业,对其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于境外检验鉴定机构公司设在各地的办事处,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