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际商务单证的操作习题及答案单证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07:12: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tb42" class="mar10"> 一、 单项选择题
5.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表示方法,发票、产地证、 海关 发票等单据的这两部分内容的表达方法较简单,一般按 ( )。
A.货运人的意愿填
B.合同和信用证价格条款以及实际情况填
C.买方的意愿填
D.开证行的意愿填
6.“抬头人”,表明发票是开给谁的,一般应是( )进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如为信用证支付。
A.出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B.进口商银行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C.出口商银行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D.进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7.托运人(Shipper),亦称发货人(Consignor),一般应为( )。
A.信用证申请人
B.进口商或其代理人
C.出口商或信用证的受益人
D. 议付行
8. 保险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金额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如信用证未注明金额要求时,应按发票上货物金额的( )投保。投保货币按信用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A.110%
B.100%
C.90%
D.120%
9.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装运日期,应理解为装运期与该证有效期为同一天即双到期。但需注意的是( )。
A.最迟装运日期不得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B.最迟装运日期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不能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C.最迟装运日期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D.最迟装运日期不得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不能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l0. 国际上普遍对于不符点单据的交单,规定出口商提供给议付行的额外单据是( )。
A. 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
B.担保书(indemnity)
C.出口商的财务报表
D.出口商的经营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 汇票的受票人即付款人的表示法,在L/C方式项下,有( )方式。
A.当L/C中明确规定DRAWN 0N×××时,按L/C标明的打×××
B. 当L/C用代词方式表示:L/C关于汇票付款人表示法用DREWNON US、THEM或YOU,则相应将汇票付款人作成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通知行
C.L/c没有明确提到付款人,当L/C要求出具汇票,但没有表明具体付款人时,出口方制作汇票时,应将开证行作为付款人,因为信用证方式下,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D. 一般T0后面填进口商,当合同或进口商有特别要求时,可考虑按要求办理
2.发票的接受方即发票的付款人,俗称抬头人的表示法有( )。
A. 采用信用证方式的,按L/C要求办,若没有具体要求时,发票的抬头应做成 L/C的开证申请人
B.实际购货方
C. 签订合同的买方
D. 其他相关人采用非信用证方式时,按进口商要求办,若没有具体要求时,发票的抬头可做成合同的买方
3.在产地证、许可证等清关文件上,收货人的表示方法有( )。
A.进口商的账户行
B.在产地证、许可证等清关文件上收货人一栏应填写实际买主
C. 当进口商有具体规定时,按要求办
D.若进口商没有提出要求的,可按提单上的通知人或其他货运单据上的收货人填
4.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具体表示方法有( )。
A. 运输公司是按出口方的托运单上所表示的要求填写,所以在制作托运单时,必须明确表明收货人应写谁
B. 当使用非L/L时,对出口方有利的做法是将收货人写成TO ORDER或ORDER OF SHIPPER,除此之外,一般做成进口商,有时按进口商要求填第三方,如物流清关公司等.
C.由于记名提单表明收货人已经确定,不得转让,不利于出口商在进口商拒收货物或其他收汇困难时,转卖他人,当然如果交易属跨国公司内部的进出口,或与进口商关系密切,收汇有保证时可将收货人直接作成进口商
D. 使用信用证时,应按信用证中的有关规定做
5. 用多式联运提单时,如提单上所注明的接受监管地或收货地不同于装货港,则在装船批注中应包括的内容( )。
A.表明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货港名称
B.货物名称
C. 已装货的船只名称
D.装船日期
6.审证时,汇票的审查要求有( )。
A.大、小写金额及货币名称和代号必须一致而规范化,汇票金额不能超出信用证限额
B. 付款期限必须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
C.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必须正确填写
D. 出票条款须正确填写。出票人印章或签字不得遗漏,信用证规定的其他条款
7. 托收指示书的主要内容有( )。
A.议付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
B.开证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
C.付款人的详细地址.托收方式.交单条件
D. 代收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如无,则由托收行代为选择)在拒付情况下,是否要做成拒付证书.托收项下的费用由谁负担
8. 银行在审单后,还办理议付。议付是( )。
A. 出口商方面的银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B.开证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C. 开证行委托付款行对汇票及/或单据进行付款
D.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作出对价,仅审核单据未付出对价并不是议付
9.付款赎单是指( )。
A.议付行对卖方的单据进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B. 申请人在接到开证行的赎单通知后,立即到开证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C. 买方在接到开证行的赎单通知后,立即到开证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D.受益人对单据进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l0.所谓清洁运输单据是指承运人未在运输单据上加注针对货物表面状况的不良批注。反之则称作不清洁运输单据,指出下面哪些属于不清洁提单( )。
A. 两袋扯破 2 bags torn
B.“对货物或包装生锈免责(Not responsible for rusty)”或“对货物或包装破碎免责 (Not responsible for breakage)”
C. 提单注明货物装入开顶集装箱
D. 短装十箱 10 cases short shipped
三、 判断题
1. 当L/C要求出具汇票,但没有表明具体付款人时,出口方制作汇票,应将开证申请作为付款人。( )
2.发票不必印有“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字样。( )
3. 凡是以“大约”(about)或类似的文字描述商品的信用证金额、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该金额、数量、单价等可允许有10%的增减。( )
4.发票中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可以冠以“大约”(about)或类似的文字( )
5. 审核提单时应注意海运提单一般为“备运提单”提单,而多式联运提单属于“已装船”。( )
6. 除信用证项下正常交单外,还存在含有不符点单据的交单。( )
7.议付银行收到单据,必须在合理工作日内审核完单据,最迟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
8.对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允许部分接受。( )
9. 过装期的L/C依然有效,银行仍然承担付款责任。( )
四、 简答题
l.简述信用证审单要则。
2. 商品的描述是发票的主要内容,《UCP 500》对其有什么规定?
3. 为什么在海运提单中有被通知人(Notifled Party)栏目?
4. 什么是分期装运的失效和恢复有效?
5.信用证项下正常交单,交单的要求是什么?
五、案例题
1.I行开立了不可撤销自由议付的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除其他单据外,信用证还规定:(1)提交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2)允许分批装运。在信用汪项下,受益人两次装运之后,都获得了付款。在最后一次装运后,受益人向A行提交了单据要求议付。A行审核单据并议付,A行把单据寄送给I行要求偿付。I行收到单据后,确定单据不符,理由如下:提交的提单是收妥待运提单并带有附加条文:清洁已装船。该条文是打在提单上的,没有按照《LJCP500》第二十三条a分条第1I款的要求注明日期。受益人则认为交来的提单是正确无误的,与先前两次装运所交提单是准确相同的格式。先前,A行、I行以及申请人都接受了那些提单,并未声称有不符点。
试问:I行在与申请人商量后已经接受以前装运相同提单的事实与他们现在拒绝提单和拒绝付款有什么关系吗?
2.I行开立了不可撤销的议付保兑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行)通知受益人。A行把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时,按信用证授权对该证加具了保兑。信用证要求:(1)全套清洁已装船远洋提单.(2)保险单。受益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所需单据提交给A行,A行审单后确定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不符,理由如下:保险单的日期迟于装船日期。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更改保险单以表明保险早于装运日生效,更正后的保险单据提交给A银行,同一天,受益人可凭单据支取信用证金额。A行确定由于《UCP500》第四十三条a分条规定的交单日期以及信用证都在有效期内,它接受新的交单。A行在它们代为保管的单据中,替换了新的保险凭证。在重新审单中,A行确定提单还有一个上次交单时未注意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由于下述新的不符点,它不能付款:提单未表示承运人的名称,且提单是由代理人签字,未注明该代理人所代表的承运人或船长,而这是 《UCPS00》第二十三条a分条所要求的。这时,《UCP500》第四十三条a分条所允许的2l天期限已过,在装船后21天之内,受益人不能更改这个新发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他不能付款,要求受益人指示对单据如何处理。请问A行的拒付正确吗?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5 B.A.C.D.B
6—10 D. C.A.D.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BCD 4.ABCD 5. ACD
6.ABCD 7.CD 8.AD 9.BC 10.AD
三、判断题
l一5 F.F.T.F. F
6—9 T. F.F. F
四、问答题
1.答:(1)速审:信用证是否仍有效,单据是否过期,金额是否一致,货物数量是否一致,出运日期是否在最迟装运日之前,所要求的单据是否全部提交。
(2)总审(所有单据):名称和地址是否一致,货描是否一致,唛头是否一致,更正处是否加具签字或小签。
①汇票:信用证号码、付款人、付款期限、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②发票:受益人与申请人,条款及证明,货物描述。
③提单:转让与背书(按照信用证规定),被通知方,装货港/卸货港,装船日.运费已付或待收,清洁单据、唛头、转运情况、签发人,非租船和以帆为动力者。
④空运单:转让情况、被通知方、起运机场/目的地机场,航班号及日期,运费已付或待收,签发人。
⑤保险单据:转让条款、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出具日及装运日、背书。
2.答:发票中对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完全相符,除货名外往往包括数量、规格、单价等内容,一般可原文照抄,切忌标新立异或画蛇添足,如“葡萄干”合同中使用“Raisin”,而信用证中使用“:Dried Grapes”,我们单据中均应使用“Dried Grapes”,以求“ 单证 一致”,又如有的信用证中只打“General Merchandise”(一般商品),在单据中应根据合同内容和实际装运的货物作必要的补充。
3.答:这是因为海运提单中的指示提单,在收货人栏内看不到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承运人无法与收货人联系,因此特设被通知人栏目,要求托运人提供被通知人的名称和详地址,以便货到目的港时进行联系办理交货手续。
4.答:如果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期限内分期支用或装运,而其中只要有一期未按规定期限支用或装运,开证行将不再对信用证负责,此时信用证失效。例如:信用证规定1月份装5吨,2月份装6吨,如果1月份未装或未装满5吨,则信用证失效,以后不仅2月份的6吨不能装,连1月份的未装或未装满的部分也不能在2月份补装。据国际商会第565号出版物解释,在分期装运的信用证项下,某一期未装运,而下一期却装运了,如果开证行接受了单据,则可以认为信用证对未装运的那一期以后各期恢复有效。如果开证行的意图是以后各期仍无效,则开证行应在接受那一期装运的单据时,告知通知行只接受该期单据,并非表明信用证复活,即仍不接受以后各期出运货物的单据。
5.答:第一是单据齐备,所谓齐备有两个含义,其一是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全都齐备.其二是每种单据的份数都符合信用证要求。第二是内容正确,即单据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严格相符。第三是提交及时,按照《UCP 500》第四十三条(a)款规定,信用证除须规定交单到期日,还应规定一个从装运单据上的装运日起算的交单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必须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如无此规定,银行将不接受自装运日起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在任何情况下,单据的提交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信用证规定在进口国或开证行到期。对这些信用证项下的交单要提前。要留有充足的时间,让出口地银行审单后马上寄单,保证在信用证到期日前开证行或指定的银行能收到单据。
五、案例题
1.分折:在该案例中,开证行注意到了与先前两次交单相同的不符点。它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并最后对提交的单据已履行付款,当它贷记A行账户时,未能告诉交单人尽管交来的单据不符,它还是支付了款项。在一些法庭判决中,银行的这种不一致的行为,阻止完全了解事实的上述银行,去按不一致的方式行事。法院认为,银行以后不能采取一种与它先前行为不一致的见解,因为这可能损害受益人对银行的信心。如果银行要求受益人以后的交单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所述条件时,它就必须及时将该意图通知受益人。
2.分析:A行第二次的拒绝接受受益人的单据是不正确的。((UCP500))第十四条d分条的第1I款要求拒绝接受单据的通知必须说明银行凭以拒绝接受单据的全部不符点。而且第十四条e分条说明如果保兑行未能按该条款行事,它就无权宣称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银行不能对先前已经接受或未注意到的不符点的单据提出新的异议。在本案中,保兑行所采取的行动阻碍了受益人在第一次或第二次交单时更正单据,以使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获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