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家用电器设备价格鉴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8:14 2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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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对办公、家用电器设备进行价格鉴证,需查看、核对委托鉴证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的产地、厂牌、规格型号、附件、购买时间、使用环境及其它需要记录的项目,查验其性能、外观和使用保养情况。
4.2 设备的价格取鉴证基准日当地市场同类设备的中等零售价格。
4.3 依据鉴证标的于基准日的状况(包括性能、外观、使用保养、实际使用年限等)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对于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很快的高新技术产品,应对其存在的功能性贬值进行认真分析、测算。
4.4 计算机的价格鉴证,应详细登记其品牌及主要部件如CPU、内存、硬盘、显示器等的技术指标,以及系统软件和专用软件的配置情况。应区分其硬件、软件分别测算,专用软件的价值可参考无形资产价格鉴证的有关规定,对购机时预装的系统软件及随机软件一般不再单独计算价值。
4.5 凡超过折旧年限尚在使用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目前仍有生产的,按其综合成新率确定价格鉴证值.目前已停产、市场上没有销售的,可参考基准日内当地旧货市场同类物品的中等成交价或收购价确定价格鉴证值。
4.6 办公设备、家用电器价格鉴证公式
鉴证值=价格鉴证基价×(1-综合折旧率)
或=价格鉴证基价×成新率
4.7 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的经济寿命年限可参考附录二:通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