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1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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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
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9年菏泽市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菏泽市考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如用人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公务员考录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报考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5月24日。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空腹(作完抽血、B超后统一安排早餐)参加体检。报考公安机关、检察院机关、法院机关的体检人员当天早晨6:30,报考其它机关的体检人员当天早晨7:30,到菏泽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到市政府站下车,往北走150米路东)集合,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每人交体检等费用300元(体检结束后多退少补)。
四、体检组织
体检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结合用人部门组织进行。
体检人员应自觉将本人携带的各种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作好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招录机关或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各职位等额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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