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土地估价师管理相关辅导资料(21)土地估价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8:11 23:20: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根据《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的规定,因采矿、挖沙、取石、烧制砖瓦陶瓷等破坏土地,需将土地复垦为种植用地,应按什么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
答:18750元/公顷。
2、在我省,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土地,一年以上未使用的,应按什么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
答:按每平方米2元以上5元以下征收土地闲置费,但房地产开发用地按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标准征收。
3、闲置、荒芜耕地如何处理?
答: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4、土地整理费用由谁承担?
答: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开发专项经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垦,耕地开发专项经费可从哪些渠道筹集?
答:(一)本行政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留存部分.
(二)存量土地有偿使用费应当用于耕地开发的部分.
(三)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
(四)耕地占用税应当用于耕地开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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