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 高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0:24 12:36: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前言
在廣袤的中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地域內,分佈著1000多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其中教育部直屬高校73所,中央其他部門所屬院校38所,其餘大部分院校隸屬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這些高等學府中,共設有615個種類的專業供考生選擇。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內地高等教育的規模、品質、辦學條件和科研水準都有了長足的提高。
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和臺灣在教育領域的交流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學生到內地高校求學深造,也有越來越多的內地學生到香港、澳門的大學學習。為方便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考生就近報考內地普通高等高校,我們先後在北京、上海、福州、廈門、廣州、香港、澳門等地開設報名和考試地點。
本簡章僅介紹了2008年參加聯合招收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學生的內地普通高等學校部分情況,若要瞭解高校更多的信息可在互聯網上查詢,網址是:www.chinaedu.edu.cn。或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諮詢,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大樓1203室),郵政編碼:510631,電話:(020)38627813,傳真:(020)38627826。
竭誠歡迎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學生報考中國內地普通高等學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
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
一、報名
1.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①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最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華僑考生須在內地各報考點報名考試,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考生必須注意招生學校或專業是否對考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考生可在《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專業目錄》中查知相關內容。
2.報名時間
3月17日至4月17日(週六、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