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5:11 22:13: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会计人才,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违纪违规行为是指参加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参加考试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认真处理。
四、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五、考生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相应的考试答案按无效处理:
1.未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座位号、准考证号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