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培养暂行规定(试行)考博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2:23 19:33: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博士生招生培养中增加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方式(以下简称提前攻博)提前攻博方式,并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提前攻博是指招生单位从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读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
第二条 提前攻博是博士生选拔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选拔提前攻博研究生只在本单位进行,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全校招收提前攻博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度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10%。
第三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条件和标准要科学、规范,工作程序要公开透明。
第二章 选拔培养提前攻博研究生的专业条件
第四条 开展提前攻博的学科、专业,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且原则上已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 开展提前攻博的学科、专业应有较强的导师队伍,有较好的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科研训练的条件,已建立起从硕士生到博士生培养的完整课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 招收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导师应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第三章 申请提前攻博的条件
第七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生,定向、委培硕士生须有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提前攻博的书面意见。
第八条 申请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第九条 申请提前攻博硕士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拟申请的博士学习专业相同。
第十条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按照培养计划已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达到优良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通过原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710分题型考试的,成绩在426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科研能力突出,申请攻博阶段科研方向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密切相关,能够进行延伸研究,且已在国家核心及以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第十二条 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以上第七至第十二条须同时满足。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生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提出申请,并向所在学院递交《西北师范大学提前攻博申请审批表》。
第十四条 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审查,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院公示一周。
第十五条 各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提前攻博研究生名单和《西北师范大学提前攻博申请审批表》(附课程成绩单、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院对各学院推荐提前攻博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水平进行审查,通过者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一周。
第五章 考核与录取
第十七条 获准申请提前攻博研究生进行博士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但须与当年公开招考考生一起参加复试考核。
第十九条 研究生学院根据各单位的复试考核结果和录取意见确定并公布提前攻博研究生录取名单,被录取的硕士生从录取当年九月份起转入博士生培养环节。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继续硕士阶段学习,按硕士学位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直至毕业。
第二十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其录取类别需根据院系复试考核意见和学校总体博士招生计划重新确定,其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和享受的待遇按照博士录取类别确定。原定向、委培硕士生如继续和其原单位签署定向、委培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变更协议者须提交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变更或解除定向、委培协议的公函。
第六章 学制与培养
第二十一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博士阶段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
第二十二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培养参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博士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一般为一年。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一般为两年,其中博士学位论文要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开题。
第二十三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的考核按照其他博士生同等要求。
第二十四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原则上不需要做硕士学位论文,不申请硕士学位;但确定为本校培养师资的提前攻博研究生必须在博士阶段的第一学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第二十五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博士学习期满,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校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授予博士学位;如博士学位论文未获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可视其学位论文水平,做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或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不授予学位的决议;如完成博士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但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准予结业,发给博士结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提前攻博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发现在选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违反《西北师范大学学术道德及学术行为规范》等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提前攻博资格,并按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和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提前攻博选拔、考核与培养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