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5 23: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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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全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财会[2009]2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9日起至4月23日止。考生可直接登陆http://218.22.1.78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会计基础;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四、免试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2008年5月31日前已经取得符合要求的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证书的考生,可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3、2007年度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两科合格成绩单,但未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考试的考生,须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相关免试条件或资格不进行审查。不按相关规定报考考试科目,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