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16 1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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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函[2009]5号)
各有关院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〇〇九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4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安徽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二、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MTI)。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报名及考务工作
(一)报名及考务工作委托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考办,设在合肥工业大学学位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时间及相关考务工作由省统考办另行通知。
(二)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各有关院校应在7月5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课的考试信息;在组织生源时应将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按时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照相确认。
(四)考点院校要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担任组长,校学位、研究生、人事和教务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责任到人,依法组考,严格履行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省教育厅领导将赴考点进行检查巡视。
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