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安徽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16 19:16: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安徽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考办”)承担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的报名、考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九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43号)和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学位办函〔2009〕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9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考试时间
(一)2009年全国联考的招生类别为: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MTI)。
2、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全国联考于10月31日、11月1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附件一。
二、考试报名
(一)报考者应根据招生学校要求选择报考地点。如招生学校无特殊要求,报考者既可在报考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报考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省统考办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及网址
网上报名:7月1日~7月13日;
报名网址:安徽省学位考试网(http://210.45.240.152/ahtkb)。
(四)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7月15日~7月19日;
确认地址:省统考办,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校内斛兵塘东北侧)。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要进行资格自审,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报考者在7月1日~13日登录省统考办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二),报考者要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并请报考者牢记资格审查表样表上的网报编号。
2、现场确认。报考者凭《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在7月15日~19日到省统考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领取材料:
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报考者须应认真阅读,熟知报名流程及考试的相关规定。
(2)缴纳费用:
凭《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09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见附件三)。
(3)采集照片:
凭交费收据采集报考者的电子照片(现场照相)。
(4)信息校核:
报考者采集完电子照片后,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和《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5)验证交表:
校验报考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或港、澳、台回乡证)。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交报名处存档备查。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六)考生准考证
9月20日后,报考者须从“安徽省学位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再寄发。
三、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组织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定。“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大纲
各类别专业学位考试-大纲见附件四。
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等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有关招生单位须在7月5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课的考试信息。
(三)省统考办通信地址:合肥工业大学101信箱,邮政编码:230009,电话、传真:(0551)2901620(传真)、2901150、3158501,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黄飞、阚茹、史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