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全日制MPAcc复试实施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22 18:02: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
第一条为做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开、科学有效、严谨认真的复试原则。通过复试要实现对考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复试工作在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四条复试对象为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且初试达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分数线的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第五条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四项。
第六条初试成绩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成绩的30%。
第七条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
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请考生从商学院MPAcc项目网站(mpacc.rbs.org.cn)上查看。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下载复试通知书、支付复试费、下载体检表。报到时请携带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审验、提交的资料。
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24日(周四)下午14:30-16:00。地点为明德商学楼1008室。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月25日(周五)上午09:00开始面试。面试分为若干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课、英语听力和口语以及综合素质的面试。
每位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