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法硕民法高分考点:先履行抗辩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4 02:59: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先履行抗辩权的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 )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 )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2.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
(1 )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2 )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3 )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3.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应把握:(1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2 )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3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难点辨析】
第一,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义务方的义务和权利问题。
作为先履行义务方的不安抗辩权人,其享有的权利为:(1 )中止履行的权利,但对方提供担保的,该中止履行的权利消灭.(2 )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权利.(3 )给对方宽限期的权利.(4 )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或者在宽限期内未改善不安之情形,则享有解除权。其义务为:(1 )证明的义务。如果先履行义务方不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安之情由,其拒绝履行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2 )通知义务,如果先履行义务方不通知对方,并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就该扩大的损失部分,先履行义务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违约责任请求权的适用问题。
特别在先履行抗辩权中,先履行义务方没有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或者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符合要求,后履行义务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如果先履行义务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则后履行义务方享有违约责任请求权。如果先履行义务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则后履行义务方又享有合同解除权。该三种权利应如何行使,权利人是只能选择适用,还是可以合并适用,则要从三种权利的性质和功能予以分析。先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其功能在于避免先履行义务人进一步扩大损失.违约责任请求权属于请求权,其功能在于弥补先履行义务人已经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其功能在于终结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三者性质不同,功能不同,不能相互代替,故不存在只能选择适用的问题。
【例题】某市A 乡农户甲于2006年3 月1 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 万只,乙公司应在3 月21日前支付5 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 月1 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 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 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 乡临近A 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 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 年3 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 月10—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 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请回答以下20—22题。(2007/ 三/91-93)
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虽在3 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3 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 月25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3.假设甲所养的鸡并未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所灭,但当地政府为防止疫情爆发,自3 月21日起对甲的养殖场实行管制,禁止鸡鸭外运,一旦发现疫情即全部扑杀,乙知情后没有支付首期价款,关于甲乙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虽然乙公司在3 月21日前没有付款,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有权以乙未付首期价款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的交货义务
C.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应当适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公司应当适当赔偿甲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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