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法硕民法高分考点:共同危险行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4 02:59: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定谁为加害人的情况。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
  一、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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