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五章(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4 20:19: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和抵免税额
(1)抵免税额
①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2)抵免方法——限额抵免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来源:www.examda.com
抵免限额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提示】抵免限额计算公式:
抵免限额= =境外所得×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
【例题1】某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税前所得40万元,境外缴纳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率为20%,境外所得税税款抵扣限额=40×25%=10(万元)
境外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额=40×20%=8(万元)
境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额=10-8=2(万元)
【例题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在我国汇总纳税时的抵免限额为( )
A、可以抵免的最低限额
B、可以抵免的最高限额
C、境外实际缴纳税额
D、境外应当缴纳税额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抵免限额含义。抵免限额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
编辑特别推荐:
2010会计职称考试复习阶段放松心情的几点建议
2010年会计职称考前网上辅导全面招生
2010年助理会计在线考试,海量题库!
百考试题会计论坛,开启工作的金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