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五章(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4 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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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二)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百考试题论坛来源:考试大来源:www.examda.com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四)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提示:“加计扣除”: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①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50%)
②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100%)
“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年限60%).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减计收入”: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规定产品取得的收入.
“税额抵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例题1】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
A、加计扣除
B、加速折旧
C、减计收入
D、税额抵免
答案:ABCD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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