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五章(1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4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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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5
1、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个人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注:直接捐赠不得扣除)
所得额×30%作为限额.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例题】王先生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王先生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希望小学捐赠。
要求:(1)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王先生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解答】(1)捐赠扣除限额=20000×30%=6000(元),大于实际捐赠额4000元,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5
商场代扣个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6000×20%=3200(元)
(2)王先生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
接上例:如果是王某用稿酬所得进行公益性捐赠,限额=20000×(1-20%)×30%=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