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09年自考保险中介概论考试-大纲自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9 07:47: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课程名称:保险中介概论
课程代码:0663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本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保险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之一。它是保险专业一门反映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变化并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本课程的特点是既有一定的保险理论性,又具有各种保险中介部门经营活动实际操作的实务性。
二、 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考生在学习保险基本理论和主要险种基本原理等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能够掌握保险市场中有关保险中介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从而使考生更加完整地掌握保险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掌握和了解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和了解我国保险中介的现状,各种保险中介形式的概念、特征,各种保险中介活动的基本内容,以及国家对保险中介监管的原则和方法等。
三、与本专业其它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保险专业的一门专业性很强课程,考生应在学完《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等课程的基础上,学习本课程。
第二部分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保险中介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