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8:20 12:58: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苏州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15日-9月14日,报名网址:江苏旅游政务网。

苏州市关于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有关院校:
  根据省旅游局苏旅人〔2011〕2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凡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本市或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
  二、 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进入→江苏旅游政务网报名入口
  1.网上报名:各市、区旅游局,旅游高职院校等单位经我局审核后,可在江苏旅游政务网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开通“集体考生报名入口”,组织所在单位的从业人员或在校生进行网上集体报名。除以上单位的社会人员可直接在“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入“个人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个人考生和报考集体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我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网上下载的信息确认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报考材料由各市初审后,需将确认其报名资质的有关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局人教处,经审核后方可确认其报名资格。
  3.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有效期内(发证日期在2009年2月28日之后)的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4.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发证日期在2009年2月28日之后)的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IC卡手续。
  5.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9年2月28日前的考生,除审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交验导游IC卡;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9年2月28日之前,并未办理导游IC卡的人员,不得参加增考和异地换证考试。增考考生考试合格后需收回原有《导游员资格证书》,统一上缴省局办理换证手续。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导游专业在校生须是应届毕业生才具报考资格。
  6.苏州市旅游局报名点设在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地点:十全街345号市旅游局2号楼,联系电话:0512-65291674、65294709。网上报名的开通时间为8月15日9:00,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9月1日—9月15日(节假日除外),确认期间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办理。各市、区考生可通过各市、区旅游局集体报名,报名缴费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张家港市旅游局: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215室,电话:0512-58691705;
  常熟市旅游局:长江西路110号,电话:0512-52847163;
  昆山市旅游局:新阳街188号,电话:0512-57592227;
  太仓市旅游局:县府东街99号,电话:0512-53542779;
  吴江市旅游局:同里镇退思广场游客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12-63333125。
  三、 考前培训
  为增强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考生请选择省、市级推荐单位接受培训。苏州市区考生的考前培训工作由苏州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地址:十全街南石皮弄内,联系电话:65291674、65294709),考前辅导班现已滚动开班。各市区考生的考前培训由各市、区旅游局组织实施。 
  四、 考试安排
  (一)笔试
  1.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3.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试卷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三科皆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
  4.笔试时间
  11月19日0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11月19日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月20日0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二)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由我局组织实施,省局负责督考,考评小组由2~3名评委组成。现场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5A景点知识及综合知识问答。考试注重考查以下方面内容:一是语言和行为举止;二是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三是讲解水平;四是对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了解程度。
  2.现场考试采取室内模拟形式,各市、区考生统一到苏州市区考试,现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现场考试内容和程序见附件四。现场考试提问以《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所涉及内容为主,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关于2011年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程序与内容的说明(汉语类、外语类)”(附件四)。
  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并增加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语短文阅读和复述。
  中文类考生每人现场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每人不得少于25分钟(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五)。
  4.现场考试评分项目由语言与仪态、导游讲解、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外语考生还需考查相应外语水平。若考生的“语言与仪态”一项得分在10及以下者,不论其他两部分得分高低,总评为不合格。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可于2011年11月7日起,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合格标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总分数线,并且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考试成绩符合要求者为考试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成绩将不再保留,不予补考。
  为进一步加强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建立语种齐全、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不断开拓国际旅游市场,2011年导游考试对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
  ⑴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⑵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所学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⑶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五)成绩公布及发证
  2012年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于2012年2月下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并由各市旅游局旅游行业部门按规定申办导游IC卡。
  五、 考试用书
  1.考试用书:
  《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1年5月印刷,24元/本;《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1年5月印刷,20元/本;《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11年5月印刷,20元/本;《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印刷,24元/本;《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上下册),中国旅游出版社2011年1月印刷,70元/套。
  2011年《江苏导游基础知识》进行了修订改版,《导游法规知识》根据国家旅游局规章进行了部分内容的调整,请考生购买2011年5月新印刷版次的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去年已做修订,今年未有调整,请考生购买2010年5月及以后印刷版次的教材;《导游服务技能》今年未作调整,请考生购买2009年4月后印刷版次的教材。
  2.参考资料:
  《2011年导游资格考试-大纲》,6元/本。
  《2011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15元/本。
  以上书籍请各考生于报名期间在报名点购买。
  六、 考试费用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服函〔2007〕69号、苏财综〔2007〕29号文件所批收费标准,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笔试共三科,每科60元;现场导游考试标准为120元/人)。增考和异地换证考生按130元收取。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考导游,以改善我市导游队伍的素质结构,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

  附件:

  1.考生须知  #0000ff>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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