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8:21 19:22: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旅游法:旅游活动中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调整对象。 旅游业于19世纪西方应运而生。 旅游业具有创汇率、投资回报高、提供就业机会等特点。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旅游法”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法: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等特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广义上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都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狭义上法律责任违法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那种带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责任。用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业于19世纪西方应运而生。 旅游业具有创汇率、投资回报高、提供就业机会等特点。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旅游法”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法: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等特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广义上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都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狭义上法律责任违法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那种带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责任。用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业具有创汇率、投资回报高、提供就业机会等特点。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旅游法”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法: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等特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广义上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都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狭义上法律责任违法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那种带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责任。用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旅游法”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法: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等特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广义上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都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狭义上法律责任违法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那种带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责任。用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法: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等特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广义上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都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狭义上法律责任违法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那种带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责任。用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等特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广义上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都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狭义上法律责任违法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那种带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责任。用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广义上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都应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狭义上法律责任违法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那种带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责任。用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导致受刑法处罚的责任。刑事责任严厉性特点。刑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采集者退散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附加刑是指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在民事活动中,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其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追究民事责任的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行政责任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违法行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3、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行政制裁最严厉的一种,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劳动教养的期限1年到3年,必要时可延长。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法: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总和。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法调整的主要是旅游活动中形成的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由法律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有: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3、旅游经营者相互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1、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2、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3、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4、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5、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主要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4、地方国家机关。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立法的作用: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2、政策基础。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3、旅游企事业单位。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4、旅游者。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5、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保护机构: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3、司法机关。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保护措施:1、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2、民事措施。3、刑事措施。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旅行社组织者。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由此获取利润。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龙头”,它与旅游交通、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第一,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第二,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
相关文章 甘肃省2009年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时间8月17日-9月18日导游资格考试2009年导游考试资料整理:旅游法规复习资料(四)导游资格考试2009年导游考试资料整理:旅游法规复习资料(三)导游资格考试2009年导游考试资料整理:旅游法规复习资料(二)导游资格考试2009年导游考试资料整理:旅游法规复习资料(一)导游资格考试2009年湖南导游考试政策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导游资格考试旅游宝典:乘飞机前吃什么好导游资格考试导游地方文化:云南丽江泸沽湖摩梭导游资格考试导游历史知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由来导游资格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