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10年C2C产业会否面临入冬险情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5 17:34: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公安部发文称,“为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公安部将于9月至10月组织开展网上销售违禁品、诈骗和六合彩等有害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此次公安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清除网上销售窃听窃照器材、枪支、爆炸物、麻醉等违禁品信息,对互联网服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在网上刊登销售违禁品信息问题进行整顿”。随着公安机关专项有害信息整治活动的开展,互联网C2C产业会面临怎样的冲击呢?
众所周知,各类C2C交易平台已经成为违禁品网络集散地。国内的ebay易趣上曾出现拍卖婴儿和贩卖毒品等交易信息,而不久前的淘宝也出现“印钞机”、“纳粹物品”等涉嫌违禁的商品信息,引来媒体的大肆炒作。另据媒体报道,公安机关刚破获一起利用C2C平台贩卖枪支弹药的案件。显然,违禁品信息持续不断的出现在C2C平台上已经中国互联网的安全带来严重挑战。
事实上,对于C2C平台的规范和治理一直令人感到头疼,如果从非法经营的角度来看,C2C平台运营商并不直接参与各类违禁品交易活动,任何发生在C2C平台上的违禁品交易活动,C2C平台运营商都以未录入违禁品信息、未参与违禁品交易进行免责。再加上违禁品交易经常是跨地区实施,给监管机关的确认和实施监管都带来诸多困难。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对于C2C平台上层出不穷的违禁品信息,已经让各方感到不满。比如淘宝上曾出现的“纳粹物品”,媒体深感惊诧却无法插手,网民倍感激愤却无能为力,而淘宝作为平台运营商似乎涉嫌抓住这个卖点进行大肆渲染和媒体炒作,而对于应否删除此类商品信息持模棱两可的态度。
不久前,在一篇《出租车克隆术网上公然叫卖 可终身逃费》的报道中,“经过喷漆、安装计价器、复制营运证等工序,一辆沪C牌照的桑车就可以克隆成五大出租车公司的车子上路做生意了”而从事这项出租车非法克隆的王老板在被记者问及“你在淘宝网上公开叫卖克隆出租车服务,难道不怕被举报?”,该老板称,“有什么好怕的?淘宝网上什么都可以卖,根本不管的。我的帖子已经发布很久了,淘宝网什么时候来管过?”类似王老板的人应该还有很多潜伏在淘宝等C2C平台上,难道C2C平台上出现的各类违禁品交易行为真的就无从下手了吗?
显然,王老板们等从事网上违禁品交易的人所持的想法是非常荒谬的。也许从C2C平台交易上监管下手有难度,但是我们在承认C2C平台是商品交易的平台的同时,也要看到C2C平台其实也是一个信息录入、展示平台。各类商品持有人要想实现交易,其首先要描述相关商品并录入相关信息甚至提供相关图片等,这就意味着,如果从违禁品信息构成有害信息角度来看,对C2C平台进行规范和治理似乎就比较顺手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都有义务“不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互联网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这就意味着,网络服务接入商、C2C平台运营商和C2C交易活动参与者都负有不利用互联网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这意味着C2C平台运营商还承担着删除有害信息和及时报告责任。
而这次公安机关的专项整治活动更是强调,“对互联网服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在网上刊登销售违禁品信息问题进行整顿。”
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凭借C2C平台上涉嫌有“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而对他们予以监管,如果C2C平台运营商继续拿违禁品作为新闻炒作的噱头的话,那么,C2C平台运营商将可能面临关停网站、停业整顿等危机,而如果C2C产业从业者不能在有效控制、监测、删除相关有害信息上有所作为的话,那么产业可能会因为监管机关加紧对有害信息的监管而陷入短暂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