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题(39)监理工程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7 23:27: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背景材料】
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该项目甲方于l998年10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合同日历工期为2年零5个月。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 来源:考试大
在工程施工1年零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
2.如果在装修饰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3.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的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的起诉,法院是否应予以保护?
【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