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09年外销员资格考试通知外销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9:51: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区)人事局、外经贸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71号)精神,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2、13日两天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答题方式
(一)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分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两类。其中,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和《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又分为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笔试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有效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报名组织
(一)报名时间、地点:2009年5月13日—5月20日(不含双休日),报名地点: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部(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人民公园西侧)。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须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可从http://www.tzrsks.com下载)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博士除外)。
(三)考生于2009年9月3日- 11日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精神,2009年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外经贸外语》科目的笔试和口语部分分别单独按一门科目计算收费)5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五、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采取现场征订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可一并进行教材征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