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省太康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教师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9:35: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招聘教师的目的
为加强太康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这次全县计划招聘教师260名,其中中学(含职高)教师200名,小学教师6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太康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三)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中师毕业又获得第二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大专以上毕业生和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08〕78号精神允许报考的人员。
(四)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9日—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
(三)报名办法:
⒈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学生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述证书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⒉报名时本人填写《太康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现场照像交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⒊每人限报一个科目。
⒋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者,只能报考小学。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者,可以报考中学或小学。
⒌县招教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教师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⒍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本人承担。
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交报名考务费60元。
⒏报考者于2009年6月15日—6月16日到县教体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⒈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专业知识为相应专业内容,应聘中学(含职业高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综合知识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等,应聘者使用相同试卷。
⒉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上午8:10—10:10笔试专业知识;11:00—12:00笔试综合知识。
⒊笔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⒋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综合知识成绩×30%。
⒌考场组织按照高考标准要求。封闭考场,安装屏蔽仪,使用金属探测器。所有参试人员统一在考场接受录相。
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09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事局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并填写《太康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拟加分人员情况表》。
(二)面试
⒈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拟聘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⒉所有面试人选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⒊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⒋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从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亮分。
⒌面试实行监督员和公证员制度。面试考场设2名监督员、1名公证员,实施全程监督,并现场录像。
⒍面试时间:2009年7月20日—7月22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与考核
⒈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工作由县招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⒊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由县人事局、财政局、教体局、监察局、公安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审查把关,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项替。
⒋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核与审批
⒈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政府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⒉公示结束后,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表》、《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等有关表格,由县人事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需经人事仲裁部门鉴证,并一律在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⒋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核、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⒌拟聘人员不能按照要求时限提供市人事或教育部门开据的就业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⒍所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上岗前,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⒎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有关要求
⒈精心组织。招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确保考试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⒉规范操作。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考聘政策、聘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⒊严格回避制度。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⒋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事局0394—6816068
县教体局0394—6816556
投诉电话:县监察局0394—6816596
附件:《太康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
二○○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