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民法二司法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9:19: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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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各种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 负担及孳息归属(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 孳息归属) 特种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 样品买卖 试用买卖 拍卖) 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节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 受赠人权利义务) 赠与合同的终止

  第三节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第四节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转租权 买卖不破租赁)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人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的终止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分承包的禁止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十二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旅客的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义务)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规则

  第二节 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第三节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合同的终止

  第四节 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 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技术合同的概念、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则及各种技术合同的特有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技术合同概述

  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订立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 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 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成果归属 开发风险的负担) 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以及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受有损失 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给付型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善意受益入的返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第二节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管理他人事务 为他人利益的意思 无法律上的原因)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管理人的义务 管理人的权利 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章 著作权

  基本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范围。

  熟悉并能够运用:著作权客体、主体、内容、限制、保护的基本原理和规定及邻接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原理和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范围

  第二节 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的概念 作品的种类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三节 著作权的主体

  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作者 继受人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演绎作品的概念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概念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概念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概念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 转让权 获得报酬权)

  第五节 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的情形) 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六节 邻接权

  邻接权的概念 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表演者的权利内容 表演者的主要义务) 录制者的权利(录制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录制者的权利和义务) 播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播放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第八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人身权 软件著作财产权) 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著作权的期限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软件登记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章 专利权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专利权主体、专利权客体、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受让人 外国人

  第二节 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三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 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实用性 富有美感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的审批(发明专利的审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 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专利复审 专利的无效宣告)

  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 实施许可权 转让权 标示权) 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六节 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二十七章 商标权

  基本要求:

  了解:商标的概念和种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消灭、商标侵权行为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商标概述

  商标的概念 商标的种类(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第二节 商标权的取得

  取得商标权的途径 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 商标注册的条件(申请人的条件 商标构成的条件) 商标注册程序(申请的代理 注册申请 审查和核准)

  第三节 商标权的内容

  专用权 许可权 转让权 续展权 标示权 禁止权

  第四节 商标权的消灭

  注册商标的注销 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无效的撤销 违法使用商标的撤销)

  第五节 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的合理使用

  第六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基本要求:

  了解:结婚的概念和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含义和相关规则,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则及离婚的法律后果,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及收养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结婚

  结婚的概念和特征 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 非法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请求撤销的程序 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

  第二节 离婚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和程序 离婚登记的撤销)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离婚时的债务清偿 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探望权(探望权的概念与主体 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的恢复行使) 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过错的内容 承担责任的内容)

  第三节  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法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

  第四节 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母子女关系 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的成立 收养的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九章 继承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的一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继承与继承权

  继承的概念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

  继承权的取得 继承权的放弃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保护

  第三十章 法定继承

  基本要求:

  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定继承的适用条件、继承人范围与顺序、代位继承及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的条件

  第四节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

  第三十一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基本要求:

  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及其效力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第二节 遗嘱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口头遗嘱) 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有效 遗嘱的无效)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 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推定方式) 遗嘱的执行(遗嘱执行人的种类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对附有义务的遗嘱的执行)

  第三节 遗赠

  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的执行

  第四节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入的权利和义务 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第三十二章 遗产的处理

  基本要求:

  了解:遗产的法律特征、范围及其认定规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继承的开始及遗产分割和债务清偿的基本规则,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与处理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地点 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继承的通知 遗产的保管)

  第二节 遗产

  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遗产的范围 认定遗产应注意的问题(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有财产的区别 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保险金、抚恤金的区别)

  第三节 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

  遗产分割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确定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

  第四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三章 人身权

  基本要求:

  了解:人身权的概念。

  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种人格权、身份权的法律特征及其保护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人格权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人格权的概念 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的概念 一般人格权的特征) 具体人格权(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与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隐私权 荣誉权)

  第二节 身份权

  身份权的概念亲权(亲权的概念 亲权的内容) 配偶权(配偶权的概念 配偶权的内容) 亲属权(亲属权的概念 亲属权的内容 侵害亲属权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四章 侵权行为

  基本要求:

  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及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特征及各种特殊侵权行为的特性,侵权责任的方式及其适用规则,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以及责任竞合规则,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原理与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侵权行为概述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的特征) 侵权行为的分类(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积极的侵权行为与消极的侵权行为)

  第二节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 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第三节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行为的违法性 损害事实的存在 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四节  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加害行为的概念 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 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

  第五节  特殊侵权行为

  职务侵权行为 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 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第六节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与适用(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的方式 侵权责任的适用)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正当理由 外来原因) 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的竞合) 人身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l988年4月2日发布施行) 法(办)发[1988]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2001年3月8日公布 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法释[2001]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2003年12月26日公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3]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 2008年8月21日公布 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8]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公布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l5号公布 自1999年l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9年l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19日公布 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法释[199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 2004年10月25日公布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4]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16日公布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4]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 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 2000年12月8日公布 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 法释[20001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9号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笫1246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12日公布 自2002年lO月15日起施行) 法释[2002]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2001年6月l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ll80次会议通过 2001年6月22日公布 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1]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12日公布 自2002年 10月16日起施行) 法释[2002]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2001年l2月25日公布 自2001年l2月27日起施行) 法释[2001]3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2003年12月25日公布 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3]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85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公布 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5年9月11日) 法(民)发[1985]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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