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辅导: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09城市规划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7: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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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草案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对于现行的城市规划法,从“城市”到“城乡”,一字之差,意味深长:中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
当前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压力、对政绩的盲目追求等多方面因素,滋生出许多局部利益侵占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侵占长远利益的不良现象,成为我国城乡发展进程中刺耳的不和谐音。
中国建设部部长汪光焘24日就草案作说明时指出,首次提请审议的城乡规划法草案,在总结现行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有数字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城镇人口达到5.77亿人,城镇化水平达43.9%,城镇人居环境条件不断改善,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这些数据背后,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
专家指出,我国人多地少、城乡区域差异大的特点,决定了在城镇化进程中统筹规划工作的指导作用不容忽视。同时,面临经济全球化资源环境压力并存的特殊背景,决定了城镇化不能再走先发展、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百考试题注册城市规划师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于加强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等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汪光焘说。但他同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管理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一些地方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
在总结“一法一条例”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设部相关部门起草了城乡规划法草案。新法规将着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利于防范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各种腐败问题;严格明确规划许可审批和实施管理行为,杜绝任意修改规划强制性内容和规划许可等以权谋私的现象;充分听取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健全专家咨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