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7:17: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今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升学成绩相同情况下,根据其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区县级三好学生或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数、外)成绩和填报志愿顺序等择优录取。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集中录取分为三个阶段: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阶段,普通高中(含艺、体高中)录取阶段,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
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高中学校(含艺、体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分别按志愿校(专业)投档,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类别切块投档的办法。各类学校须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实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择校生招生按考生志愿和升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院校、市内六区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院组织进行。
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其他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区县中招办在市中招办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区县组织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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