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宪法辅导之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26 20:55: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一)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1. 享受权利的主体十分广泛。
2. 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十分广泛。
(二) 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1. 实事求是,以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为基础,确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内容。
1) 客观上需要的确需要、又非确认不可的就坚决写进宪法。
2) 能够做到的,或者经过努力可以逐步实现的,就根据能够做到的程度,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3) 从实际来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做到的,宪法就不予确认。
2. 规定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三) 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1. 公民在权利的享有上一律平等。
2. 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受到司法保护。
(四)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1. 公民既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 公民的某些宪法去那里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权利和受教育权。
3. 权利和义务在整体上是相互促进的。
4. 权利享有附有有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