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教育硕士教育学第四章第一节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层次教育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23 00:38: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教育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无论具体培养社会什么领域和什么层次的人才,都必须努力使所有学生都符合国家提出的总要求。因此,教育目的对所有的学校都具有指导意义。不管学生有多大个别差异,如体质强弱不同,成绩高低不齐,兴趣爱好不一,学校都必须努力使他们符合国家提出的总要求。
  2.教育目的的意义
  教育目的对一切教育工作的意义,决定了教育制度的制定、教育内容的确定、教育与教学方法的运用,无一不受教育目的的制约。教育目的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方向,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教育目的的实现则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如果教育目的强调培养军人或武士,教育体系遂有军国主义的倾向;教育目的强调培养国家公民,教育体系遂有强调基础教育和注重培养民族情感的倾向;教育目的强调培育英才,教育体系遂有强调高质量教学和鼓励竞争的倾向;教育目的强调个性自由发展,教育体系遂有灵活多样和自由活泼的倾向。教育目的确定受教育价值观的支配,也与社会的发展水平与需要相关。
  二 教育目的的层次
  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学校遵循的工作总方针,但它不能代替各级各类学校对所培养的人才的特殊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还有各自的具体工作方针,这便决定了教育目的的层次性。
  培养目标是由特定的社会领域(如教育工作领域、化学工业生产领域、医疗卫生作领和特定的社会层次(如普通劳动者、熟练技术工人、管理人员、高级行政人员、专家等)的需要所决定的;也因受教育对象所处的学校级别(如初等、中等、高等学校)而变化。为了满足各行各业、各个社会层次的人才需求和不同年龄层次受教育者的学习需求,才有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教育目的是对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而培养目标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提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对象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制定培养目标不可能不研究自己学校的学生的特点。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我们掌握了制定教育目的的原理,就可以把这些原理用在培养目标的设定上。课程目标是课程计划中各个学习领域(如语言文学、数学、科学、社会、艺术、体育等)或这些领域之下的一些具体的科目(如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等)所规定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应达到的要求(或标准)。某一级学校(如初中或高中)和某一类学校(如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一套课程计划的总目标,与上述培养目标几乎就是一回事,只是角度不同而已。
  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或者说实施课程计划)的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如一节课、一个单元或一个学期)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学校培养人的工作是长期的、复杂的而又仔细的,学校实现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对学生的培养要靠日积月累。这就要求学校、教师将教育目的具体化,明确在某一时段内,教一门学科或组织一项活动时,希望学生在认知、情感、行动和身体诸方面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具体和抽象的关系。它们彼此相关,但互相不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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