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流程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15 17:10: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发表了或出版了一篇(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通过我院研究生部所规定的各项考核。所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请步骤及资格初审
1、申请时间:申请人在全部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通过后的第一年或第二年9月份的第三周至10月20日
2、地点: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3、审查及交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2张;
(5)已发表论文、著作的原件;
(6)申请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部公章);
(7)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8)《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信》
(9)《外交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推荐信》《审查表》可在在职研究生网站下载, 相关表格可填好后再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填
四、初审结果及撰写学位论文相关事项安排
1、11月10号,研究生部将在网站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通过的同学,应交纳论文指导、组织论文评阅、答辩等相关费用,合计7000元。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3、11月11日至11月底,研究生部与各系所协商后,给申请者安排导师进行论文指导,论文要求按在校生有关规定办理 。5月底前必须定稿,并上交学位论文12份,论文摘要单行件一份(用A4标准打印纸打印,约500字,包括论文题目、申请学位专业、申请人姓名、摘要正文、主题词及论文字数)。6月20日前所有论文答辩结束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论文未完成或参加论文答辩未获通过,可在下一年度重新交费后进行论文修改和答辩
2.申请人不得在向我校提出申请的同时,用同一篇论文,又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3.以下情况发生时,本次申请无效,所提交的材料,所交纳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规定时间内申请人未完成论文
(2)申请人提交的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举行论文答辩;
(3)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4)答辩小组虽获通过,但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上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