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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民法辅导之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13 19:57: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方式。而转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继承方式。
二者的区别是:
1) 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在转继承中,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2) 继承发生的根据不同。
3) 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为继承仅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4) 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的主体只能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的主体既可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可是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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