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务员申论范文每日一例(5月7日)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07 18:27: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工资是员工生存的基础条件,也是广大考生报考公务员所关心的问题。下面,专家就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为大家作简要介绍:
工资是对劳动者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形式,是作为劳动报酬按期(或按件)付给劳动者的货币和实物。工资有三大作用,即保障作用、激励作用和调节作用。
一、事业单位工资的分类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1)全额拨款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这些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的工资,单位可自主安排使用。
(2)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差额拨款单位,根据经费自立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收自支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实施
1.岗位工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不同,其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五种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①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在工资标准上,这些事业单位的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同一个标准;但对中小学教师和护士实行政策倾斜,其工资标准比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其他人员高出10%。
②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在工资标准上,对这些艰苦行业实行政策倾斜,其工资标准比其他行业的同类人员高出一定比例。
③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实行艺术结构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艺术专业职务工资、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三部分。
④体育运动员实行体育津贴、奖金制。在构成上主要分为体育基础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和奖金。
⑤金融单位,实行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行业等级工资和责任目标津贴两部分。
(2)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职员职务工资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两部分。
①职员职务工资。职员职务工资主要体现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高低和所负责任大小,是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职员职务工资标准,是按照职员职务序列设置的。
②岗位目标管理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主要体现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
(3)工人。事业单位的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
①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②事业单位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
(4)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①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并发给见习期工资。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不实行见习期,按有关规定可直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但在尚未聘任之前,发给相应的初期工资。
②医科等长学制院校的毕业生,其见习期工资或初期工资可适当高一些。
③各类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或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其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确定的行政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可提前定级,其定级工资标准可适当高于同类人员。
2.工资实施的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2)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3)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报酬,目前,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执行统一的基本工资政策和标准。在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扣发、减发。
三、正常调整工资方法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工作人员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等次的年度,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四、奖励制度
奖励制度是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成绩的人员,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①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实行政府特殊津贴;②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重奖。凡其成果用于生产活动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奖励金额从所获利润中提取,其他人员,如从事教学、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人员,奖励金额从国家专项基金中提取;③结合年度考核,对优秀、合格的工作人员,年终发给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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