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应届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双学位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8:53: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学院,机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精神,决定在我校今年应届毕业生中试行招收900名“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双专业”招生专业主要为信息类、机械类等为我省工业主导产业服务的工学类专业和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的应用文科类专业,特别是为我省当前加快发展的集成电路、软件、光电子、生物技术、环保、新材料等6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的相关专业。现将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月20日前,各学院申报试行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及招生计划数(加盖学院公章);
二、2月24日前,由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的试行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及招生计划数进行汇总,确定我校试行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专业及招生数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三、3月5日前,教务处将招生专业、分专业计划数及“双学位”、“双专业”的管理办法等材料发至各学院,并由各学院转发到每一位毕业生手中。
四、4月至8月止,各学院于每月25日前将毕业生报名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具体人数及相关情况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招生的各阶段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保证每一位毕业生均通知到位,确保省里安排的招生计划数能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