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民法辅导之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2020年法律硕士民法
首页
外语考试
雅思考试
雅思听力
雅思阅读
雅思写作
雅思口语
雅思预测
真题回忆
雅思基础
雅思词汇
各语种外语学习
日语
韩语
法语
德语
俄语
西班牙语
葡萄牙语
意大利语
PETS
CET3
CET4四级
CET6
专四专八
BEC
托福
GRE
Gmat
LSAT
商业托福
职称英语
金融英语
MSE
口译笔译
实用英语
世界语
医学类
注册护士
执业药师
执业医师
口腔职业医师考试
职业资格
公务员考试
报关员考试
外销员
国际商务师
报检员/货代资格
物流师资格
单证员
领导公开选拔
警察招考
证券资格
导游资格
保险资格
司法考试
人力资源认证
教师资格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师认证
项目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律师资格
统计专业资格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房地产经济人
土地登记代理人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房地产估价师
学历考试
中考
高考
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双学位
法律硕士
同等学历
MBA
EMBA
MPA
考研
会计硕士
在职硕士
教育硕士
工程硕士
研修班
考博
会计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
助理会计考试
会计师考试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高级会计师
经济师考试
ACCA/CAT认证
精算师
国际内审师
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
结构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安全工程师
土地估价师
岩土工程师
电脑认证
计算机二级考试
一三四级
软件水平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
Linux
JAVA
其他与创业
学生创业
招聘就业
0
2009年民法辅导之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7:43: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二者的区别是:
1) 表见代理中存在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而无权代理中则不存在这种情形。
2) 表见代理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而无权代理不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热点资讯:
2009年各院校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汇总
编辑特别推荐:
2009法硕指导: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汇总
2009法硕指导:宪法学精选试题解析汇总
2009年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试题精选汇总
2009法律硕士指导之法理篇简答题资料集
2009年法理学单项选择题专项练习题汇总
09法律硕士联考宪法主观题重点难点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
百考试题法律硕士站
百考试题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