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重婚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6:43: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重婚罪
  定义:有配偶而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客体:一夫一妻的制度.。
  2)客观方面:包括登记婚姻和事实婚姻
  3)主体:特殊主体,已有配偶的人和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未婚者
  4)主观方面:故意。
  5)认定:不以犯罪论的情况:
  (1)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
  (2)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而与他人结婚的。
  (3)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因婚后受虐待而逃重婚的。
  (4)被拐卖后再婚的。
  6)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热点资讯:
2009年各院校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汇总
编辑特别推荐:
2009法硕指导: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汇总 2009法硕指导:宪法学精选试题解析汇总
2009年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试题精选汇总 2009法律硕士指导之法理篇简答题资料集
2009年法理学单项选择题专项练习题汇总 09法律硕士联考宪法主观题重点难点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百考试题法律硕士站 百考试题论坛 把百考试题法律硕士加入收藏 


相关文章


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破坏选举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重婚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破坏军婚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