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绑架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6:42: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绑架罪
  定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1)客体: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包括两个方面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以劫持人质为目的绑架他人
  (2)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不满1周岁)或幼儿(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的行为。
  3)主体: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且以勒索财物或者劫持人质为目的。
  5)认定:
  (一)与非法拘禁罪在主体、客体、客观方面等基本相同。但故意内容上不同。前者只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本罪除了此点,还有勒索财物或劫持人质的目的。
  (二)以报复、索取债务为目的绑架行为,定非法拘禁罪。
  (三)本罪为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的行为并实际控制了被害人,即构成既遂,至于目的是否达到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6)本罪的处罚的特色: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为刑法分则中极为罕见的绝对确定的法定死刑。应重视。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包括被绑架人自杀和过失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故意杀害被绑架人不单独定罪,只定绑架罪一罪。
热点资讯:
2009年各院校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汇总
编辑特别推荐:
2009法硕指导: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汇总 2009法硕指导:宪法学精选试题解析汇总
2009年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试题精选汇总 2009法律硕士指导之法理篇简答题资料集
2009年法理学单项选择题专项练习题汇总 09法律硕士联考宪法主观题重点难点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百考试题法律硕士站 百考试题论坛 把百考试题法律硕士加入收藏 


相关文章


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非法拘禁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绑架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拐卖妇女、儿童罪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