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民法辅导之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民事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6:42: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民事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者的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结束。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如继承权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于法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也不可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不同。自然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的,一致的和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多大的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受到经营范围和各自章程的约束而相互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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