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新变化汇总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7:02:1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刑法学
07年刑法大纲删除了06年大纲中每章后对本章内容掌握程度的概括性要求。总共5处大的变化,3处范围限定的变化“无过当防卫”改为“特别防卫”,其它主要是描述上的变化。
第一章 导论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种类、确立删除“确立”两个字。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标题三犯罪定义的意义合入标题二。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四节 犯罪主体增加“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有5处描述上的变化,删除了犯意流露和犯罪预备。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二节 标二至标四增加了共同犯罪具体形式的特征要求(6个特征)。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有3处描述上的变化,新增继续犯的处断原则,连续犯的意义。
第七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 标题二由“无过当防卫” 改为“特别防卫”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标二:
1)新增管制的执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执行。
2)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删除了“刑法典总则” 的限定。
第九章 量刑
1、3处描述上的变化:
1)“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增加“犯罪”两字。
2)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3)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后果。
2、法定情节中删除“总则性情节与分则性情节”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除了删除对本章内容掌握程度的概括性要求外无变化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二节 标三追诉期限的起算合入标二追诉期限,增加“追诉期限的规定”字样 .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2处描述上的变化。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除了删除对本章内容掌握程度的概括性要求外无变化。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改错一处。
第二十章 渎职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改错一处。
二、民法学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新增标题“三、民法的渊源”“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两处表述上的修改。第三节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改为意义。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4处描述上的变化;
第二节 删除标“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四节删除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3处描述上的变化;第一节删除公民的本质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4处描述上的变化;本章标题将非法人改为其他。第三节标二合入标一;第四节“非法人组织”改为“其他组织”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标“三、行为内容合法 和不违背公序良俗”删除了“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节删除了“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其它为描述上的修改。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新增“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删除了代理的范围没,新增“本代理和再代理”“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第四节删除“四、转委托”。其它为描述上的修改。
第七章 时效与期间
删除“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2 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八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标“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分立为第三节。1 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九章 所有权
4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章 共有
1处描述上的修改,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改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十一章 相邻关系
2处描述上的修改,删除“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十二章 他物权
5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三章 债权概述
2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四章 合同
4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五章 人身权
第三节 新增“配偶权的基本内容”
第十六章 知识产权
第二节 删除“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种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他为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七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4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八章 民事责任
无变化
三、法理学
第一章 绪论
5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三章 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四章 法律的作用
第四节 标题由“ 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改为“ 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其它为描述上的修改。
第五章 法律制定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六章 法律体系
无变化, 1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七章 法律要素
无变化, 4处描述上的修改。
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无变化。
第九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 标一新增“法律实施的分类;法律实施的意义;法律实施的评价”,标二新增“法律实现的意义;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其它为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三章 法治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十四章 法律与社会
第一节 新增标“三、法与市场经济”,第三节新增“当代中国的法文化”、“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其它为描述上的修改。
四、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二章 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标二新增“爱国统一战线”,标三新增“经济制度的概念”,标五“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并入标四。
新增要求“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中国政党制度的概念改为特点,2 处限定性修改(增加“的内容”)。
第五节 标五新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无变化,描述上的修改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二节 标一新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处描述上的修改
五、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三节 标二下删除“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无变化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新增标五、经济立法(土地与赋役立法;盐茶酒专卖制度;对外贸易制度),原标五改为标六。
第三节 标五宋朝的司法制度新增《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三节 标一新增《大札撒》
第五章 清未、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删除第二节太平天国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