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分数线的通知教育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5:43: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强对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指导,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60号文件精神,在对历年联考成绩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本着保证录取质量、稳定发展规模、适当照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经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小组2008年12月北京会议研究、讨论,现提出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建议录取分数线。具体标准如下:
西部地区院校:三门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30分。
(包括内蒙、广西、西南、四川、重庆、西华、贵州、云南、陕西、西北、青海、新疆师范大学和西藏、宁夏大学,以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延边大学,共15所院校)
东部地区院校:三门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40分。
(东部地区院校包括除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院校以外的其他42所院校)
请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国务院学位办(2008)60号文件要求,加强自律,保证录取质量,原则上不得录取成绩偏低的考生,并严格把握专业课成绩要求,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