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指导: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四十五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29 21:53: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请对“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进行辨论。
  【答案】
  (1)这种说法不正确,教唆他人犯罪的可能与被教唆人构成共犯,也可能单独构成犯罪,未必都以共犯论处。
  (2)教唆未遂的,即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被教唆人不成立犯罪,教唆人单独构成犯罪。
  (3)在间接正犯的场合,即教唆人唆使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精神病人实施犯罪或唆使不知情人实施犯罪的场合,实际是把他人当作犯罪工具利用,教唆人与被利用人不构成共犯。
  (4)在分则已将某种教唆行为特别规定为独立犯罪的场合,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不以共犯论处,而是分别定罪处罚,如指使他人作伪证等情形。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
  (2)该条中“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什么?
  (3)该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4)假如甲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却判处甲八年有期徒刑,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诈骗罪,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①犯罪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③犯罪主体为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④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罚金;也可不判处主刑,单处罚金。
  (3)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指刑法如果已将某些诈骗行为另外规定为特别诈骗罪,如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在本条与这些特别条款竞合时,特别条款优先适用,排斥本条适用。
  (4)①甲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
  ②甲虽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需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但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注意】对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注意答案中关于犯罪主体的表述“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关注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相当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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