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初级经济基础第二十八章民法通则复习要点经济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10 02:29: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第二十八章民法通则本章的内容分为五节,分别是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1.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2.公民(自然人)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的概念

  4.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代理的概念、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和代理的终止

  6.债权和人身权

  7.民事责任的概念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需要熟悉的知识点:

  1.财产所有权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需要了解的知识点:

  1.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3.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联营。



相关文章


2009年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每日一练(4月9日)经济师考试
2009年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每日一练(4月8日)经济师考试
2009年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每日一练(4月7日)经济师考试
2009年经济师考试初级基础每日一练(4月6日)经济师考试
2009初级经济基础第二十八章民法通则复习要点经济师考试
2009年初级经济基础二十九章合同法复习重点经济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