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10 00:52: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09年4月14日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地点:
1、报考市直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质监系统的考生到市建设大厦三楼西大厅(东岳大街115号)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县、乡党政机关的考生分别到下列地点进行审查:
岱岳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政广场西南、区财政局一楼)
新泰市:新泰市行政服务中心
肥城市:肥城市人事局干部科
宁阳县:宁阳县人事局录用流动科
二、考生应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不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则视为自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三、缴费:
1、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用人部门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4月22日
(2)地点:报考市直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质监系统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发票到各招考部门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县、乡党政机关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发票到各县(市、区)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泰 安 市 人 事 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09年泰安市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公示.xls
附件: 2009年市直机关从基层选调生考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