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单证员考试辅导:出口押汇期限单证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3:30 22:53: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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