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09年一二级建筑师3.2至12日报名注册建筑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3:25 22:04: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州)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至12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中)直考区”.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可选择“省(中)直考区”,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各市(州)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
2.选择考试。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需要选择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科目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并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片(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照片格式的正确。上传后的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3月2日至13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省(中)直或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除外)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3月2日至15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报名费 |
考务费 |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
13元/人 |
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
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
《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委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10元/人 |
每人每科60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4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2001]23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0元/人 |
(五)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5月9日 |
上午8:00—11:30 建筑设计 |
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作准备。
考生应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刀片(刮图用)、订书器、比例尺、圆规、图钉及胶带纸。
作图题目草图纸为A2草图纸,统一配发。按每科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
|
下午1:30—3: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下午4:00—6: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10日 |
上午8:00—11:30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下午1:30—5:30 建筑结构 |
|
5月11日 |
上午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下午12:30—6:30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2日 |
上午0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下午12:30—6:30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5月9日 |
上午8:00—11:30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
下午1:30—4: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10日 |
上午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下午12:30—6:30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5月23日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30-3:00 案例分析
3:20-5:20 论文 |
考试-大纲和教材见:
考生可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
系统分析师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应用技术
|
网络工程师 |
软件评测师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初级 |
程序员 |
网络管理员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上午
9:00-11:30基础知识 |
下午
1:00-15:30应用技术(A卷)
17:30—20:00应用技术(B卷) |
5月24日 |
上午
9:00-11:30应用技术(C卷) |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最迟毕业时间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建筑学、建筑设计 |
建筑学硕士以上学历 |
2年 |
2007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2006年 |
本科五年制工学学士或毕业 |
5年 |
2004年 |
本科四年制工学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02年 |
专科三年制毕业 |
9年 |
2000年 |
专科二年制毕业 |
10年 |
1999年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 |
工学博士毕业 |
2年 |
2007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班毕业 |
6年 |
2003年 |
本科五年制工学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02年 |
本科四年制工学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01年 |
专科三年制毕业 |
10年 |
1999年 |
专科二年制毕业 |
11年 |
1998年 |
其他工科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2002年 |
本科五年制工学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01年 |
本科四年制工学学士或毕业 |
9年 |
2000年 |
一、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国家不予登记注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上述要求执行;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3、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建筑学 |
本科(含以上)毕业 |
2年 |
2007年 |
相近专业 |
本科(含以上)毕业 |
3年 |
2006年 |
建筑学(建筑设计) |
大专毕业 |
3年 |
2006年 |
相近专业 |
大专毕业 |
4年 |
2005年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四年制中专(含高中起点三年制,不含职业中专)毕业 |
5年 |
2004年 |
三年制中专(含高中起点二年制,不含职业中专)毕业 |
7年 |
2002年 |
三年制成人中专(不含职业中专)毕业 |
8年 |
2001年 |
相近专业 |
四年制中专(含高中起点三年制,不含职业中专)毕业 |
8年 |
2001年 |
三年制中专(含高中起点二年制,不含职业中专)毕业 |
10年 |
1999年 |
三年制成人中专(不含职业中专)毕业 |
10年 |
1999年 |
一、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国家不予登记注册。
二、“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上述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分别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自2008年起,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的考前培训、教材征订请与省信息产业厅联系,电话:0431-84696790。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领取;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F8F8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