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学》直观性与发展理论思维结合的原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1:53: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这一原则要求把观察实物、标本、模型、图表等直观性教学和引导学生对学习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发展理论思维结合起来。

重视发展理论思维是现代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人应具有的素质。

这一原则反映了认识活动中感知与理解、具体与概括、形象与抽象的关系。黑尔穆特?克拉因等编著的《教学论》把这一原则表述为“具体事物和它的抽象相统一的原则”,弗?鲍良克的《教学论》把它表述为“形象性与抽象性原则”。科学知识是事实和概括在学生头脑中的统一体,认识是在事实基础上逐步导向概括的智力活动过程,直观保证对事实的认识,抽象则保证对概括的掌握。因此应将直观与抽象统一起来。直观教学使教学内容易为学生所接受,但若片面地、过多地运用直观手段,则妨碍学生抽象思维的发展。由此看出直观与抽象之间也应统一起来,结合二者的长处、优点,相互弥补对方的不足。

贯彻该项原则应遵循以下要求。
①直观与讲解结合。运用直观手段使学生获得感性认识,但需与讲解结合。讲解的作用在于组织学生的注意力,指引学生观察的目的、方向,指导学生对直观对象作定向理解,揭示事物本质。在直观与讲解结合的过程中,指导学生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和推理等思维活动,发展学生的抽象思维。
②从运用直观形象过渡到摆脱具体形象。直观是手段不是目的,使用直观教具必须有意识地使学生以后不需借助教具也能再现有关表象,进而能摆脱具体形象进行积极的抽象思维活动。因此切忌为直观而直观,或停留于直观。运用直观的必要性程度以学生积累的事实能否足以作为进行抽象或概括的感性认识基础而定,当学生不具有有关经验,教材中的词句、教师的语言都不能使学生形成表象时,则使用直观手段。运用直观手段当然也有提高学生积极性的作用,但是为了更顺利地形成理性认识,不能满足于直观,必须指导学生积极的思维活动,过渡到摆脱具体形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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