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省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开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00: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就今年我省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这次我省面向社会人员认定的教师资格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6类。认定受理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相应学历的人员,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中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此次认定。
2006年,我省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访问山东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报名点交费、采集照片。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由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两课考试使用的教材、资料与2005年相同,申请人员可在报名时预订。
2006年我省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安排是:3月25日至4月3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网上报名。4月7日至4月10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教材预订。4月29日,开始组织两课考试补修培训。5月20日前,集中受理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6月18日,组织进行全省两课考试。7月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8月15日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体检;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做出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工作进度由各市自行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到户籍或就读学校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到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名。2006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到学校驻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参加认定。
了解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规定、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等有关问题,可拨打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热线(16892845)或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进行查询。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31)86417268。
关于各市、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报名地点、时间安排等,待各地确定后将会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的“工作动态”及“各市动态”公布,也可到各市教育局的网站查询。

背景资料:
教师资格制度简介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后,只有具备教师资格(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聘任或任命担任教师工作。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的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撤销。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是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是吸引社会优秀人才从教,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
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历为不合格学历;认定初中教师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与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和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成绩合格者发《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合格证》5年内有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补修、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共同组织,申请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补修培训、考试使用教材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习指导》,教材可在报名点购买或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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