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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调整、勘误 |
13页倒数第6行 |
……,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
……,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33页倒数第11行 |
5.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 |
5.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对于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6.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为原文第5点) |
46页第17行 |
(在原文之后另起一段,加上调整的内容) |
企业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应当按照该债券的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差额,将认股权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
56页第6行 |
3.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或租金费用的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
3.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或租金费用的调整。
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在售价低于公允价值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递延收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在售价高于公允价值时,售价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
60页第17行 |
(在原文之后另起一段,加上调整的内容) |
四、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收入确认
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
70页第5行 |
(在原文之后另起一段,加上调整的内容) |
四、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得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
85页第10行 |
(在原文之后另起一段,加上调整的内容) |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对子公司的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