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检员考试辅导:残损鉴定报检员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18 00:12: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残损鉴定”
(一)、“残损鉴定”的范围:
进口商品发现货损货差、错发货等情况时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残损鉴定。
(二)、申请鉴定的时间和地点(重要考点)
1、卸货时发现包装或外表残损的进口商品,应在船方签残后或最迟在提货前申请鉴定。
2、需要登轮了解受损情况,确定受损范围和判定致损原因的,应在卸货前申请鉴定。
3、对易腐、易变、易扩大损失的残损商品,发现残损立即申请鉴定。
4、需申请到货地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残损商品,应在索赔期满20天前申请鉴定。
5、卸货时发现包装或外表残损的进口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申请当地检验检疫机构鉴定。
6、包装完整或有隐蔽性缺陷的残损商品,可向到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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