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长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教师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18 00:22: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00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截止到2009年2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学历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属地原则进行,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籍不在长春市,但人事档案存放在长春市人才中心的人员,可在长春市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长春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一)长春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经济开发区不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行政区域内申请人的教师资格由长春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所需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 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署名)。
以上认定材料中的有关表格到附件中下载。
五、认定费用
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根据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9)8号文件标准执行,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
六、认定程序和办法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审核申请人认定条件合格后,可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但对在学习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申请人,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四)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考查,考查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一项: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中、小学考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理论;教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教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3.中等职业考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及应用;教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第二项:面试
1.试讲
根据申报的学科(专业)与资格种类设置试讲题签,申请人抽签后准备30分钟,进行10分钟的试讲(中学和小学统一使用新课程实验教材;中专和职业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2.答辩
根据试讲情况,专家评委围绕教育理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提问,申请人即时作答。
(五)根据审查和考核结果,对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9年2月23日—2月27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3月11日—3月12日;
各县(市)区的申请认定时间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八、联系方式
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88787057、88787059
地址:平泉路与吉顺街交汇处,市教育局213室
长春教育网网址:www.ccedin.net
九、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电话
朝阳区教育局 85102036
南关区教育局 88958634
宽城区教育局 89990233
二道区教育局 84941448
绿园区教育局 87605034
双阳区教育局 84222025
汽车区教育局 85768981
榆树市教育局 83618015-8020
德惠市教育局 87273281
九台市教育局 82324039
农安县教育局 83227493
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200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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