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指导:法制史精选试题解析十九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7 23:15: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判断分析题
  清代的秋审主要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以及京师附近的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清代的会审制度。观点错误。
  清朝在继承明朝重案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制度,其中尤以秋审最为重要。秋审就是每年一度对判处死刑监候的案件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复核,以决定其生死的特别复核程序,即由中央三法司、九卿、詹事、科道、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主要官员,于每年秋后八月上旬在天安门金水桥旁定期会审和复核各省督抚定拟的死刑监候案件。经过秋审,把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衿、留养承祀四类。除情实类要执行死刑外,其他三类均可免处死刑。
  朝审是清朝秋审以外的另一重要的会审形式。朝审的程序,与秋审基本相同,可以看你是秋审大典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朝审所复审的案件,主要是刑部判决的案件,以及京城附近发生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举行朝审的时间略迟于秋审,于每年霜降以后10日进行,体现了对京师死刑案件的特别慎重。本题考查的是朝审制度而不是秋审,因此是错误的。
  【注意】会审形式包括秋审、朝审、热审等形式,三者容易混淆。热审是清朝实行的一种复审形式,于每年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举行,由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官员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目的是加快笞杖刑案件的审理判决,疏通监狱,以防在暑热天气庾毙狱囚。会审制度是清代重要的刑事审判制度,体现了中华法系慎刑的法律思想和基本精神。 百考试题编辑祝各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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